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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“不保驾”学员遇法律尴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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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7-28 |
监管局 学员出事“保险”赔不了
针对驾校学员个人购买“人身意外伤害险”的情况,记者采访了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。该局有关负责人称,“人身意外伤害险”只针对意外伤害,对练车学员来说,即使投了此类保险也不一定得到保险理赔,原因是驾驶学员没有拿到驾驶执照,明知自己不具备驾驶资格却冒险开车,这是一种故意行为,不属于“人身意外伤害险”赔付的范围。
但有一种情况例外,“人身意外伤害险”究竟能否真正履行,完全在于保险双方的最后约定,即驾驶学员在签订“人身意外伤害险”协议时,在明确告知保险公司,发生的危险包括练习开车过程中的意外,这样保险理赔就会有保障。
调查至此,如何切实保障驾校学员人身安全,以及在发生事故后如何把对学员、对驾校、对保险公司的损害降低到最小,是一个谁也无法回避的问题。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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